已购公房和商品房在交易方式、价格、相关政策方面都有所不同。
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而且不受政策限制。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