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共有面积所属权属于所有人,也就是属于公摊面积部分,根据相关法规,公摊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及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关于“业主对建筑物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规定,住宅的楼道是属于全体住户共有的建筑物共用部分,同时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公摊部分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包括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且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