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系一般都有相应的成文法,然后法官根据成文法的一班规定并考虑个案的实际情况来做出裁判,这就是从一般到特殊。
普通法法系一般没有相应的成文法,而是法官根据同类的案件总结出来一定的行为方式,然后看个案是否符合这样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