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坡路与机动车会车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将要通过坡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2、将要通过拱桥,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3、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坡路与机动车会车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将要通过坡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2、将要通过拱桥,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3、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