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会使得公司股权失去最终的归属,与公司运作的基本法理产生冲突,同时也违反了公司的资本充实的原则,因此,公司是不应当成为本公司股东的。但是,公司是不是绝对不可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或者成为本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呢并非如此,我国《公司法》中的股权回购制度使得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那么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的。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会使得公司股权失去最终的归属,与公司运作的基本法理产生冲突,同时也违反了公司的资本充实的原则,因此,公司是不应当成为本公司股东的。但是,公司是不是绝对不可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或者成为本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呢并非如此,我国《公司法》中的股权回购制度使得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那么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