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社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基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社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基金中拨付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