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合同定金约定是有上限规定的。那么约定的定金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是否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合同定金约定是有上限规定的。那么约定的定金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是否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